中新网广州11月1日电 (蔡敏婕 成广聚)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1月1日发布消息称,《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该办法规范了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为全市推行餐厨垃圾单独投放、统一收运和定点集中处置活动提供了法制保障。
据介绍,《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明确,餐厨垃圾产生者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如单独分离出的泔水油、煎炸废油和地沟油,由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单位有偿收购,收购价格按市场价格自行协商确定。
上述规定未经加工处理或加工处理后不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废弃食用油脂不得运出广州市,规定废弃食用油脂资源化处理要求,杜绝废弃食用油脂返回餐桌。鼓励特许经营企业对废弃食用油脂深加工为化工产品,生产生物柴油、洗衣粉和肥皂、油酸、硬脂酸和甘油、混凝土制品脱模剂、锂基润滑脂等产品。
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餐厨垃圾属于生活垃圾的一类,该市非居民餐厨垃圾目前已按生活垃圾的收费标准计量收费,具体标准为每桶13.5元。而对于居民,环境卫生清洁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常住居民户每月每户10元,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为常住居民户每月每户5元(持有《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可免收)。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上述办法要求的企业,可参与竞争一般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特许经营权。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获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后,在开展收集、运输、处置业务之前,需向企业注册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
此外,上述办法明确了处罚条款: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餐厨垃圾产生者未落实单独分类、密闭存放要求的,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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